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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专区] 北京犬管的二个死穴必须解开和破除

北京犬管的二个死穴必须解开和破除

北京犬管的二个死穴必须解开和破除一,35厘米。北京市公安局、农业局等的相关负责人用“视觉恐惧”和“视觉冲击”为借口来掩饰其偷懒、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愚昧限高规定而被世人耻笑。社会上也确实有一些人,见到蟑螂也会怕得尖叫起来,可最高的蟑螂也不会超过1 厘米,是否限高应从1 厘米开始? 我国政府的一些高级公务员对狗狗的认知不及英法等国的小朋友,其法律知识的贫乏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恐惧和冲击不是法律语言,眼下先不说没有视觉恐惧法,也不可能成立,既然没有法律依据怎么可以以此制定法规?不知北京市政府和相关局办有无法律顾问,要请他们把把关,不要让那些法盲到社会上不负责任的乱说,除凸现八荣八耻的愚昧外还能给公众带来什么?二,狗费。 媒体和公众一直在追讨历年来政府收取的巨额狗费的下落,不论是95版的22条或03版的13条都承诺收取的费用“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费用”和“管理服务费” 曾经参与过国家相关法律制定工作的北大法学院教授们明确指出:“养狗费用到底该收多少,其标准应该按养狗所带来的社会成本进行核算”“狗费的收取标准应该公开透明,并听取公众意见。狗费的收支应向养狗人公开,收得明白,用得明白,保障其知情权。对收取的狗费,应该专款专用,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不能与民争利”现在当局一直用所收费用上缴国库为由来搪塞,其实明眼人 早就知道,这只不过是一种洗钱的行为。02、03年间曾有记者向市政府和市财政局核实过,当年的狗费有六千万,只是到财政局转了一圈,又悉数的返回给公安,(用于养犬管理上了吗?)严重的违反了养犬缴费人的意愿,公德的沦丧可见一斑,政府豪无诚信可言。 上述二个问题是北京乃至全国犬管工作中不可逃避的死穴,前者与科学民主有关,后者与财经活动中严重的腐败嫌疑有关,每个公民都有权来问责政府,如果当局还是装聋做哑,必将遭到全国人民的讨伐。当然是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上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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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费问题:难道是将我们交的狗费,又用来打我们的狗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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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真尖锐啊  其实大家心理都这么想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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