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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递] 气愤!宠物寄养,宝宝丧命;家长心碎,店主推脱!

本主题由 cameomeng 于 2008-7-9 19:37 设置高亮

气愤!宠物寄养,宝宝丧命;家长心碎,店主推脱!

昨晚带着黑娃出去遛狗,碰到一位家长在散发传单,看了传单内容,和这位麻麻聊了以后,气愤得不行!把事情的前后告诉大家:
此帖来自狗民网# b9 W1 z, B! l3 \- i8 g(www.goumin.com)狗民网-狗与爱的世界这位麻麻因为要去外省拍婚纱照,就把自己的宝宝——萨摩耶(宝宝年龄我昨天忘记问了)送到附近的帝宝宠物店寄养。这个帝宝宠物店,我们附近的人应该都不陌生。他们的收费相对来说是很贵的,像寄养和洗澡一般都在百元左右(每天)。而他们的收费这么贵,一直打出的理念就是:专业!我都不只一次去他们那里,感觉服务态度很好,训练有素(是否够专业就不知道,因为没有验证过)。这位麻麻和我的感受差不多,也觉得他们服务好,又一直走“专业”路线,收费这么贵总觉得“一分钱一分货”吧。于是宝宝就送去他们那里寄养了。谁知道,这么麻麻人还在外地拍婚纱照,某天中午12点接到店方电话,说是出事了,要她赶紧回去。这位麻麻坚决要求他们说清楚出了什么事,店方才说“狗没了”。而且是早晨9点开店门就发现宝宝死亡了。这位麻麻质问为什么早晨发现的直到中午才通知她,并且对店方做出了一些要求:空调调到16°,尸体周围放冰块,等她回来做解剖,查明死因。然后狗主人迅速赶回广州,但到达广州也是晚上12点了,要做解剖也不可能了。店方说,死亡原因是中暑。狗主人觉得不可思议,广州虽然热,但是店里是开着空调的,怎么中暑呢?联系到狗狗是在夜间去的,所以怀疑店方在晚上没有开空调。那个店面积不大,如果晚上不开空调的话,在空气不流通的情况下,狗狗很有可能是闷死的(据狗主人说,当时店里只有她的萨摩耶是体型最大的狗了,其它狗都是小体型狗)当然,推测归推测,一切还是要等解剖了才知道。可谁料到,第二天狗主人准备带尸体去解剖的时候,店方已经私自把尸体处理了!(这个为什么狗主人回来当天晚上没有把尸体带走,当天晚上是不是因为太晚根本就没有见到店方,没有见到尸体,我就不知道了。昨天太气愤了,忘了问 )狗主人报了警,可是警察说这事不该他们管。狗主人找店主,找不到。后来在另一家分店把店主找到了,店主说不认识狗主人,不知道她是谁,因为他不在宝宝死亡的这个分店。宝宝死亡的这个分店,只有两个店员,他们显然做不了主。而店主呢,又说他不在这边,不知道情况,不予以处理。如果狗主人要追究,那就去找律师好了!气愤!气愤!宝宝在寄养过程中死亡,死亡原因不明,店方如此推脱!还说什么专业!还谈什么爱心!?难道因为事发的时候,店主不在此分店,只有店员在,店主就可以以此为理由推脱吗?!宝宝已经去了,气愤和悲伤都无法挽回它的生命,但是真的就让店方如此逍遥,让事情如此不了了之吗?!太让人气愤了!!!大家说说看,有什么方法能惩罚店方,让他们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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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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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的商店,所以,还是找朋友或亲人帮忙吧~~~不相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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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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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要告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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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碰到这样的事情,我就叫人把他们所有分店都砸了,在门口写上“血债血偿”四个血字,然后把他们老板的双手砍了,最好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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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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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么忙也不要把宝贝托付给不认识的人.....太让人愤怒啦!!!!!!!!!
虎大哥....你越来越牛了~~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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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把双手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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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zhice 于 2008-7-9 10:45 发表
此帖来自狗民网$ B! c0 C* r4 ~3 r6 z! d' W' A(www.goumin.com)狗民网-狗与爱的世界要是我碰到这样的事情,我就叫人把他们所有分店都砸了,在门口写上“血债血偿”四个血字,然后把他们老板的双手砍了,最好投案自首
狗民网-狗与爱的世界此帖来自狗民网& y" a) [0 J# u1 I' x( h7 J(www.goumin.com)
你真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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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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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狠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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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llba 于 2008-7-9 10:48 发表 狗民网-狗与爱的世界此帖来自狗民网- Q) l  S: S) J: |' {(www.goumin.com)
狗民网-狗与爱的世界此帖来自狗民网/ {% `* N( q) L(www.goumin.com)
你真狠啊~~
狗民网-狗与爱的世界此帖来自狗民网8 f0 R) C! V' L/ Y7 y* G  s- @(www.goumin.com)
没办法,谁叫我年轻呀,自首后法院会看在我为民除害的份上,轻判的,3、5年出来后又是一个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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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这件事倒是给我们大家提了个醒,宠物寄养在国外已经很成熟了,因为国外几乎家家都有宠物,有时你都不必给钱请邻居照看一下就行,在国内宠物业刚兴起不完善不成熟宠物本身是被动的,除了咱们主人的照看别人都是不行的自己家的宝贝自己疼,国家没有出条相关详细的法规也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所以在寄养之前就应该签署合同,这是在没有宠物保护法下我们主人唯一能给狗狗公平待遇合理的解释。国家不保护主人再不细心考虑宠物们的处境相当困难,这样的事很多所以应该呼吁给城市里的宠物立法,来保护我们自己和宠物的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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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上诉也未必能赢,国家的法院是依据法规办事要有证据,没证据很难告赢的~!就算今天赢了,可在你赢的同时会有多少输了官司的宠物主人,治病必须治本从根上解决这件事才是正经,所谓前人铺路后人行我们这些爱宠的人要是不开先河,一带托一带结果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对国家和奸商能有什么损害?自己的权利自己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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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们这全部的狗狗去咬他们,哼,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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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办法,告法庭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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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的店公告于世,让它倒闭走人。
此帖来自狗民网$ q1 e% h8 ]& ~; p" U(www.goumin.com)狗民网-狗与爱的世界他这种人最终的下场肯定给狗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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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吸取教训吧,以后临时有事什么的,找亲友帮忙照看一下吧;这种机构毕竟是盈利性质的,狗狗又不会说话,就算来接他时是健康的,他这些天过得好不好也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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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黑心的人,处理他们又能怎么样,狗狗不还是没了?!大家要尽量不离开宝宝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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