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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民网论坛基本守则

本主题由 Lucky20100520 于 2012-3-28 16:27 设置高亮

狗民网论坛基本守则

第一编 总则
一、狗民论坛是供所有狗民网注册用户使用的宠物休闲社区。
二、狗民论坛用户默认接受本条款约束。

第二编 狗民论坛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登陆论坛注册后即成为狗民论坛用户。
四、狗民论坛用户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论坛规定的前提下享有言论自由权利。
五、发帖前请看清所在版面讨论的主题,不要发表与版面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链接与本主题无关的网址。一切淘宝链接、同类网站链接等
六、发表文章及转载时请注明出处,请不要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七、狗民论坛对用户注册时提供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以下情况除外:
1. 用户授权狗民管理员透露这些信息。
2. 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狗民论坛提供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

第三编 言论规范及处罚规则
八、狗民论坛用户言论包括:发表的文章(原帖和回复)、论坛昵称、个人说明、签名档、论坛留言等。
九、狗民论坛用户言论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或几种情况,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狗民论坛将做永久限制全论坛发表权限处理,并将有关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 经济状况歧视等内容;
11.包含血腥、变态、恶心等令人感到不适的内容;
12.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十、狗民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或几种情况,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或锁帖,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封禁全论坛发表权限甚至永久性发表限制权限处理。
1. 恶意灌水(情况恶劣的,积分将被清零);
  a. 发布无实际意义的主题贴;无实际意义的回帖
  b. 恶意刷版,影响版面的外观;
  c. 重复发帖,相同主题贴重复发布在同一版面或两个版块以上(报道帖除外);
       d.重复顶老帖,可视为恶意灌水
2. 未经允许转载和抄袭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a. 转载他人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
  b. 转载他人作品并未注明文章来源的;
  c. 抄袭他人作品;
  d. 根据权利人的举报和提交的证据,证明论坛用户未经允许转载和抄袭权利人作品的;
3. 广告帖和商业性软文:

  a.未与狗民网签订广告合同的宣传其他机构的文章;
  b.其他网站活动及Q群宣传;
  c.个人发布QQ群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d.买卖、求购、出售、转让信息、红包领养请到市场频道,论坛全面禁止买卖出售、转让、团购、有偿领养信息;
  e.主题图片中含有大量行业水印。
4. 与版面主题无任何关联的文章(包括文章内含有大量和版面主题无关或者负面的回帖);
5. 不当昵称:包括但不限于
  a. 含有反动、色情、侮辱字眼;
  b. 与名人名字相同;
  c. 冒充狗民论坛管理员和狗民论坛工作人员的;
6. 文章及回帖内容中带有辱骂字眼或人身攻击的、吵架的、对版主或管理进行人身攻击的;
7. 在回帖过程中煽风点火、挤兑人、挑衅蓄意激怒他人,无关闲聊,注册马甲挑事起哄,引起争议扩大化,影响论坛秩序的;
8. 虐待狗狗或其他宠物的内容,给其他会员造成心理不适;
9. 各版Q群为本版版主自发提供和管理,网站不参与,群内纠纷请群内解决,不在论坛管理员处理范围内;
10. 引发版面之间的大规模争议,破坏论坛和谐环境的;
11. 犬舍及家庭繁殖者展示其销售犬只的内容,视为广告内容;
12. 涉及交易纠纷、法律纠纷等,不适合在论坛进行评判的;
13. 涉及其他网站、公司内部纠纷,不适合在狗民网讨论的;
14. 对管理层权威性和决议无理质疑,扰乱网站管理秩序的;
15.无视管理员的警告,继续讨论有争议话题的;
16. 损害狗民论坛利益的。


第四编 版权声明
十一、狗民论坛用户(包括论坛管理员、版主)在狗民论坛交流和发表的任何言论,只代表用户自身的观点,与狗民论坛的观点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十二、信息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狗民论坛有权将在狗民论坛发表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期刊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十三、因狗民论坛用户抄袭引起的版权纠纷,请用户自行与原作者交涉版权问题。

第五编 免责声明
十四、狗民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狗民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狗民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信息、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内容提供方承担法律责任,狗民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狗民论坛用户如因资料保管不妥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的,狗民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狗民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编 附则
十八、狗民论坛规章制度条款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论坛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九、论坛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本基本守则制定适用于自己管辖版面内的相关规则、制度,如其他版面规则与本守则有冲突的以本守则为准。
二十、论坛情况请在版面管理发帖说明,站内信将不作为举证标准,请点击“举报”发给管理员,我们依据情况作出处理。私人聊天内容为私人性质,在版块公示易引发多方关注扩大矛盾,故今后贴出站内信及其他私人聊天内容将不作为版面管理受理内容并做转移处理。
二十一、《狗民网论坛基本守则》于2008年8月试行。
二十二、狗民网保留对《狗民网论坛基本守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http://tech.sina.com.cn/i/c/65606.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http://www.cnnic.net.cn/html/Dir/1997/05/20/0646.htm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0/10/08/065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http://www.cnnic.net.cn/html/Dir/1994/02/18/0644.htm



禁止奖品交易公告

狗民朋友们请注意:
大家抽奖的时候,对于区分型号的奖品,请看准型号,按需抽奖。
您觉得型号不适宜的奖品,可以留给适用的会员朋友,大家都会有更多的中奖机会。
狗民网的奖品全部免费提供,为了维护更多会员朋友的权益,现严禁个人利用奖品进行交易(包括现金、狗民币等)。
一经发现奖品交易帖子将删除不做解释;两次警告无效,您的抽奖资格将被取消,特此公告。
希望大家理解和支持,多谢。


关于禁止发布地域贴的通知

对于任何引发地域争议贴主题,不作保留。任何引发地域贴回复被删除,不做解释。
地域贴的鉴定为“有挑起地域之争的倾向”,如持续发布此类帖子,您的ID将被封禁。

我们希望狗民网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我们也可能有争执、有不快,但是我们爱狗狗的心都是一样的。
论坛本身,是一个各种思想交汇的地方,每个人都有权利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也许思想上的分歧没有办法改变,但版面的争执实在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也是破坏论坛和谐环境的大忌。
请大家互相尊重,彼此体谅,多多包涵。地区版的纷争,希望到此为止。


原帖地址:http://bbs.goumin.com/thread-90334-1-1.html

关于论坛删帖转移帖子的申明

狗民网上的内容全部来自网友,不代表狗民的观点。如果您认为该贴子不适宜出现,建议您与版面管理版块版主http://bbs.goumin.com/forum-71-1.html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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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民在收到您的完整材料后,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电子公告服务提供商的义务,对涉嫌侵权污蔑内容依法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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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版内组织线下活动的奖励和说明

建议由各版版主发起组织,各版版主组织的线下活动可在版主之家开帖说明活动流程和大概人数,网站将大力提供产品支持,如横幅、车贴、奖品、纪念品等。

如非版主组织,可以参考线下活动基金的帖子说明申请奖品和宣传品:
http://bbs.goumin.com/thread-365971-1-1.html

版内各地会员自发组织活动,为避免行业恶性竞争或者营利性活动损害会员利益,组织者级别需达到高级以上,在本版具有一定人气,同时版主对该会员人品有所了解。不能出现借线下活动为某人/某团体牟利的情况。不能借活动组织的机会对小团体Q群进行宣传。线下活动组织者不能是其他行业网站线下活动负责人。

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我们将对该活动组织贴进行转移。
级别不够但为人十分靠谱的朋友,可由版主代为发起活动,小范围小型出游可在各版群内组织,网站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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