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边版蒸蒸日上,团结和睦, 为了维护狗民网边版良好讨论氛围良好交流环境.特制定此版规,望大家积极合作,多多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大家!!先看版规再发帖!违规被处理后大哭无效!
即日起严格执行!被处理者恕不另行通知!来狗民边版发帖,如果您无视版规,那边版也将无视您!!!
发现帖子被处理后先查看站内信件再发问,版主处理违规贴了时候一定会站内告知!!!
目录: 狗民网边境牧羊犬俱乐部版规 1楼 狗民网边版开连载记录贴规定 2楼 狗民网言论规范及处罚规则 3楼 =========== 边境牧羊犬俱乐部版规 ==========1. 不允许发布任何“明显交易贴”和“隐性交易贴” 狗民网提供有专门的买卖平台[市场]http://www.goumin.com/sale.html 违规贴将直接删除或转至相应版块!
2. 谢绝求购、询价(以及价格相关的讨论)、转让(包括领养)贴: 求购、转让狗狗(无论是否免费)或用品的信息请直接在[市场]发布。 边牧版是非交易区,谢绝所有与价格相关的讨论
此类帖子将直接删除。
3.关于自家繁殖幼犬或犬舍种犬的展示,帖子中包含以下内容按第1条处理
a,关于同一窝幼犬展示贴每个id(账号)每月只可发一次,并且首页悬挂日期不可大于10天
b请勿为自家新生犬做成长记录或连载贴 (具体请参阅版规第9条)
c,帖子中照片附带水印及犬舍名称的
d,帖子中含有血系介绍比赛介绍的
e,由卖家展示或庆祝狗狗售出
f,由买家发帖,表明是从XX家购买的幼犬;或包含卖家任何信息的
g, 帖子中有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QQ号等 h,"新晋狗民"以及"初级狗民" 不得发展示自家出生幼犬的帖子, 禁止寻求中高级狗民代发幼犬展示贴
关于如何提高您的积分请参阅 http://bbs.goumin.com/thread-815-1-1.html
4. 主题或回帖中禁止发布群号或其他联系方式:即使帖子内容没有违规但头像,头像下签名,论坛签名中出现联系方式的也将做锁帖处理, 待修改合格后可站内版主解锁 5. 对ID、头像、头像下签名、心情、头像上名称(狗狗名称)、论坛签名的规定: a,不允许留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号,QQ号,MSN,网站地址,犬舍名称等; b,不允许表明目前有待售信息等字样; c,不允许展示血系图及比赛赏励照和成绩; d,不允许留外链图片 即使帖子内容不违规也将做锁帖处理,待修改合格后可站内版主解锁 此类会员将暂时做禁止发言处理,待修改合格后可站内版主解禁 6. 不允许重复发帖: 相同主题的照片放在不同的帖子中或相同内容(即使标题不同)的帖子也属重复发贴 同一系列内容分成不同主题来发帖的
此类重复的帖子将直接删除
7.关于专业Showdog比赛、展会赛事、获奖赏历等展示贴
此类照片将直接转至【展会赛事】板块http://bbs.goumin.com/forum-108-1.html
8.关于配种及配种照片: a,狗狗寻求配种或配种相关的求助、问题讨论及庆祝的帖子,请直接在[宠物婚配]http://bbs.goumin.com/forum-25-1.html 板块发帖,否则将视具体情形做转贴或删帖处理。
b,凡是帖子中出现了配种照将转移至[宠物婚配]板块http://bbs.goumin.com/forum-25-1.html
非配种主题的帖子中出现了配种照片的,将转至[宠物婚配]板块
9. 关于成长记录、生活记录等连载贴: a 犬舍及专职家庭繁殖养殖等机构不允许开设连载贴,不可为自家繁殖的幼犬开设连载贴 b 连载贴内不允许出现配种、待产、幼犬、买卖、预定、及销售等信息 c 如连载贴内的犬只生育幼犬请另行开新贴记录新生幼犬, 切勿将幼犬信息及照片发至连载贴,否则整个帖子将按展示幼犬贴处理(版规3) d 连载贴应围绕自家爱犬成长过程、生活趣事、训练喂养等为中心开展 e 连载贴不同于盖楼贴,帖子里禁止水贴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回复,如"哈哈"表情 等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帖子将由版主做关闭或屏蔽处理 10.禁止在帖子中放与帖子标题不符的图片: 此类图片将直接删除,跟贴图片里贴幼犬照片的将被视为广告,回贴将被删除!
11.不允许将非狗民网内的链接嵌入帖子、照片或签名中: a, 包含任何非狗民网的网页链接的帖子将一律删除。 b, 帖子内容、照片签名中不允许包含任何形式非狗民网链接或水印,如提醒后不改正的将由网站直接更改或删除。12.禁止发帖邀请会员对某个会员或卖家的信誉人品等或对自家繁殖的狗狗的品相等做评价: 此类帖子将视情节转或直接删除。 想买到中意的边境牧羊犬的朋友,请耐心“泡”论坛,自己擦亮眼睛!13.禁止争吵贴以及过激文字的回帖: 凡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言语的帖子,一律锁定.由各位总斑竹,依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的ID按照规定进行禁言等处理。 有过激文字回帖将直接删除回帖,泄露他人隐私的文字将直接编辑。
14. 禁止刻意模仿他人ID、头像以及签名等行为 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和证实将立刻删除ID15.对隐藏贴的规定: 隐藏贴的时效为48小时,48小时后,隐藏贴必须由发帖者或者版主解除隐藏!16. 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反政府的,色情的,帖子------删! 用表情以及没有含义的文子机械重复顶贴的-----删! 不尊重他人及利用不文明语言攻击他人帖------删!
纯水帖------不定期整理删除!
17. 由于边版逐渐完善,版规也将逐渐完善,没有考虑涉及到的内容会在今后逐一加入。
18. 由于版主的疏忽有时候会漏掉对一些违规贴子的处理,
此时欢迎大家积极对此类帖子进行"报告",内容核实后版主将有义务马上处理
具体方法如下:每个帖子的右下角都有此显示
点击“报告”会出现
◆站内短信要求:
"短消息" 是论坛注册会员间交流的工具,信息只有发件人和收件人可以看到,收到信息后系统会出现相应提示,你可以通过短消息功能与同一论坛上的其他会员保持私人联系。狗民论坛悄悄话中提供了短消息的收发服务。不得通过短消息发送以下内容: 1、广告等商业内容 2、对其他会员进行骚扰、言语攻击、恐吓 3、发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内容4、其他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论坛管理规定》内容 ※被举报揭发发送以上禁止内容者,将被站内警告。警告无效者,网站将保留对会员 ID 进行处理的权利。
==================以上版规于公布日起开始执行=================== 希望大家都能积极配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边境俱乐部. 【特殊说明】:
A :“明显交易贴” 直接贩卖,求购狗种,寻求配种、对外借配,或用品交易、有偿训犬宣传、寄养信息等B:“隐性交易贴” (1) 以鉴赏,交流为名义,帖子或签名中附带有各类实际联系方式的; (2) 以任何名义发帖直接叫卖,转让狗狗的; (3) 帖子中出现“犬舍名”、“种公”、“种母”、“配种信息”、“预产信息”、“种犬名称”、“种犬介绍”、“犬舍介绍”、“血系介绍”、“专业繁殖”“找老婆”、“找老公”等类似字样的,都将被视为隐性买卖贴[
本帖最后由 精灵 于 2009-7-11 19:30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精灵 于 2009-9-15 19:15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精灵 于 2009-9-29 20:35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精灵 于 2010-1-18 22:50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精灵 于 2010-1-30 16:36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higgins 于 2010-2-24 01:34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higgins 于 2010-6-13 20:42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精灵 于 2010-7-29 00:15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精灵 于 2011-2-22 21:51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zglz 于 2012-4-22 21:28 编辑 ]